朴有天
朴有天性侵案的第一名报案人A某本月17日因诬告和敲诈未遂被法院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对于这一判决A某已在本月18日和19日先后两次提出了上诉。
A某在案件审理期间一直坚持朴有天未经同意就强行与自己发生了关系,在上个月的第七次看庭审理中,A某更是流着泪哭诉朴有天的行为让她感受到了被性侵的耻辱。
不过负责此案的法官在一审判决时表示,根据事发当时的状况和事后A某的举动,法庭不认为朴有天与A某的关系存在任何强制性,反而是A某举报朴有天性侵的行为有诬告嫌疑,而A某让有黑帮背景的亲友出面向朴有天与其经纪公司索要钱财的行为还涉嫌敲诈,最终法院以诬告和敲诈罪判处了A某两年有期徒刑。
A某曾在去年6月报案称自己遭到了朴有天的性侵,但在媒体报道此事后A某却主动撤销了报案,警方在随后的调查中查明
朴有天没有性侵嫌疑,反而是A某有诬告嫌疑,而在随后的拘留调查中,A某又被查出曾向朴有天索要数亿韩元封口费而被追加了敲诈未遂嫌疑,朴有天的性侵嫌疑虽然得到了无罪认定,但其进行性交易以及欺诈的嫌疑则是被警方以起诉意见移送检察院,目前正在由检察院进行调查。
昨天法院对A某的判决下达后,韩国344个女性团体联名发表抗议信对法院判决表示遗憾,称他们不会坐视这种把受害人污蔑为罪犯的判决。